珍珠没有脚,并不会自己搬家;旧志里“珠徙珠还”的说法,剥掉神异外壳,其实是珠母贝被滥采枯竭、罢采后又恢复的一段生态记录。翻开《遂溪县志》卷十三所收的那首《采珠谣》,劈头便是“去年采蚌可刳,今年采岸已枯;去年犹有无珠蚌,今年无珠蚌也无”——采珠的船一年比一年驶得远,能捞到的蚌却一年比一年小、一年比一年少。这首被修志者亲手题作“戒劳民”的民谣,和同书卷二那篇论珠池的文字、卷七那笔采珠账放在一起,拼出的是一桩看似华贵、实则三亏的皇家买卖。
它确有神异的外壳,内核却是一份朴素的生态记录。珠母贝是活的、会繁殖,需要年月长大;当采捕把大蚌、小蚌乃至不产珠的蚌都捞尽,局部贝床便崩溃,珠源看起来像“徙”到了别处;停采之后,残存的贝群重新繁殖,珠又“还”了。《后汉书》写孟尝“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”,夸的是见效之快,而非珍珠真会成群游走。
这套军备是与内官监采并置的,首要护的是贡品和垄断,而非渔民。《遂溪县志》明说珠池“禁防甚严”,涧洲设游击、左右中设三都司,横山、息安有堡,乐民有所;被防得最紧的“珠池盗”,很多正是被禁止在祖辈讨海的海面采珠、只好偷采的沿海百姓。寨堡围住的不是海盗,是一片被划为皇家专有的海。
因为驱动它的从来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,而是供应内廷的奢侈品贡赋,加上内官、矿税一系的利益。收益入了内廷,采珠的人命、船只工食和地方骚动却由珠户与地方承担;成本一旦可以外部化,账面再亏也会有人主张开采。许多次罢采,也并非出于仁慈,而是采到贝枯、盗起、费亏之后的被迫收手。
《采珠谣》不是吟咏海珍的风雅竹枝词,而是珠民口耳相传、被修志者记下的一部枯竭史。
诗一开头便用两年对照:“去年采蚌可刳,今年采岸已枯。”刳是剖开,去年还能剖到大蚌,今年近岸的贝床已经采空;“去年犹有无珠蚌,今年无珠蚌也无”,去年好歹还能捞到一些不产珠的普通蚌,今年连这种蚌都不剩。这正是采捕强度逐年外推、贝群来不及繁殖长大的白描——先是珠蚌稀少,继而无珠之蚌也被捞尽,采珠人不得不往更深、更远的海去。
接下来的句子写的是没水之险与催科之迫:“青泥滑滑深没肚,黑风猎猎吹草庐”,海底青泥陷身、海上黑风掀屋;“子怜父、妻怜夫,相约欲负逋官舍”,父子夫妻相看,盘算着要不要一起逃欠官派的采珠之役。“忍作没水长胫见龙”,是憋着气潜入深水、传说中要与蛟龙照面;“鲛人有泪可贮一壶”,用鲛人泣珠的旧典,写尽珠户的委屈。谣里还说“时呼海税犹急催田租,妻子收系”,海税和田租一道紧催,逃役者的妻儿被拘押追比。
这首谣的结尾却陡然一转:“惟我圣朝惠泽敷,尔来将近二百载,濒海之人罢采珠、罢采珠,老击壤、少含哺,一片欢声腾海隅。”罢采之后,老人能击壤、孩童有饭吃,海边一片欢声。修志者把这首谣收入“艺文”,又特意标明它是“戒劳民也”——警戒后世不要因一珠而劳困万民。诗里没有一句直接骂皇帝,却把“采”与“罢”两种治下的海边生活,对照得再清楚不过。
珠池在制度上从来不是一片人人可采的公共渔场,而是被圈禁起来、由宫廷内官直接督办的皇家采办区。
所谓珠池,是廉州合浦、雷州遂溪沿海一处处产珠的海湾贝床。合浦白龙、雷州乐民一带,历代分池设寨、驻兵巡守。据地方史与《合浦县志》,早在南汉,后主刘鋹便设“媚川都”,置兵数千专以采珠为事,以石系住兵丁、逼其没水,溺死者甚众;宋开宝五年罢媚川都、弛珠禁,到南宋绍兴二十六年,又诏罢廉州岁贡珍珠、解散采珠疍丁,许船民“采珠自便”。皇家圈海采珠之制,时弛时复,而每一次弛禁,几乎都与民力的喘息相伴随。
明代的特别之处,是派宦官直接镇守珠池。天顺、成化以后,珠池太监屡见于史:廉州知府李逊因不肯纵容镇守内使谭纪,被谭诬以“纵部民窃珠”、逮入锦衣卫诏狱,李逊则逐条揭发谭纪杖死人命、强入民家劫财诸罪,谭纪最终被逮问。据《遂溪县志》,弘治十二年朝廷诏采珠;正德五年,守珠池太监牛荣在雷州“恃势横”而激变。万历年间,太监李敬镇守珠池,采珠七八年、“岁得珠近万两”,直到后来“珠池盗起”,李敬自己才奏请罢采;乐民所城里还一度设有“太监厂”。
与内官监采相配套的,是一套军防。《遂溪县志》论珠池时写道:“即今涧洲设一游击,又设左右中三都司分防之,横山、息安有堡,乐民有所。”游击、都司、堡、所层层设防,名义上兼防海寇,实际最紧要的职守,是看住珠池、禁止民间私采。于是出现了一个荒诞的局面:沿海人世世代代讨海为生,偏偏家门口产珠的那片海不能下;谁下海拾蚌,谁就可能被按上“珠池盗”的罪名。寨堡真正圈住的,是一种本可再生、却被皇家独占的海产。
真正被绳系着送下深海的,不是太监,也不是将官,而是珠户,其中绝大多数是世居水上的蜑(又作疍、蛋)丁。
这些水上人原本就被河泊所按船编入户籍、岁纳鱼课(他们的身份与岸界,另见水上人家为什么世代不许上岸一文);珠池一开,他们又往往被签充采珠之役,等于在渔课之外再服一重以命相搏的劳役。宋人蔡绦、范成大与明人宋应星,都记下了他们采珠的法子。
据《天工开物·珠玉》,采珠船造得比寻常船更横阔而圆,船上堆满草荐,行经水漩便把草荐投下去,船才不致被卷走;船中用长绳系住没水者的腰,没水者挎一只篮投海,又以锡打成弯环形的空管、掩住口鼻以便换气,用熟皮裹住耳项,最深可潜到数百尺,把珠蚌拾进篮中;一旦气逼,便急急摇动绳索,船上人合力把他拽出水面。范成大《桂海虞衡志》还记着一道救命的程序:船上先把粗毛衣(毳衲)煮得滚烫,采珠人一出水就要立刻用热衣裹住,否则会寒栗而死;若是在水下遇上大鱼、鲛鼍之类海怪,被其鳍鬣所触,往往“溃腹折肢”,水面上只要看见一缕血浮起,船上人就知道底下的人已经没了。也正因此,采珠人岁在三月要杀牲祭海神,虔诚祈求下水平安(出海人对海神的崇奉,可参见出海的人为什么都拜妈祖)。
《遂溪县志》论及此,用了“踣命供输之下,委骨海鱼之腹者莫可纪极”这样沉重的句子——倒毙在供官之役上、尸骨填了鱼腹的人,多得数不过来。两广巡抚林富的奏疏里更留下一笔惊心的对照:“五年采珠之役,死者五十余人,而得珠仅八十两,天下谓之以人易珠。”
与“没水采珠”相对的另一极,是著名的“合浦珠还”;它的要害,不在孟尝有什么神通,而在他上任后停止了无度的责采,给了贝群喘息的余地。
《后汉书·循吏列传·孟尝》载:合浦郡不产粮食,海里却出珠宝,与交阯相邻,百姓常靠珍珠商贩换米度日。先前的郡守大多贪婪,“诡人采求,不知纪极”,逼着人无节制地采,珠便“渐徙于交阯郡界”;结果客商不来、民无生计,穷人饿死道旁。孟尝到任后“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”,革除前任弊政、问民疾苦,不到一年,“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,商货流通”,时人甚至称他如神明。
以今天对珍珠贝的了解看,“珠徙”“珠还”并不难解:产珠的珠母贝生长、繁殖都有周期,一旦采捕越过其补充速度,连幼贝、无珠贝也被捞尽(恰如《采珠谣》所咏“无珠蚌也无”),局部贝床便告崩溃,人们只能一路向南、向更深的海去找珠,这在记述中就成了珠“徙交趾”;罢采之后,幸存的贝群逐年繁育,贝床恢复,珠也就“还”了。当然,贝群分布也受海况、水温影响,古人把这一过程全然系于郡守贤否,自有其修辞与教化的成分;但剔除这层意味,它仍准确记录了“过度采捕—资源枯竭—停采恢复”的循环。
下表把这条跨越一千五百年的开—罢线索排在一起,节奏一目了然:
| 年代 | 珠池采珠大事 |
|---|---|
| 东汉汉安中 | 孟尝为合浦太守,革前敝,“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” |
| 南汉大宝间(约962—963年) | 置媚川都,兵数千专事采珠,系石没水,溺死者众 |
| 宋开宝五年(972年) | 罢媚川都、弛珠禁 |
| 南宋绍兴二十六年(1156年) | 罢廉州岁贡珍珠,散采珠疍丁,许民采珠自便 |
| 明弘治十二年(1499年) | 诏采珠 |
| 明正德五年(1510年) | 守珠池太监牛荣在雷州激变 |
| 明嘉靖五年(1526年) | 开采三月,得珠八千八百八十八两,支夫船工食银九千三百一十八两 |
| 明万历间 | 太监李敬镇守珠池,后“珠池盗起”,奏请罢采 |
采珠之害,《遂溪县志》的修志者算过三本账,三本账无一不亏;而它之所以屡罢屡复,正说明真正的账从不写在珠价上。
第一本是资源账。珠母贝会繁殖,却禁不住“不知纪极”的采,大开则近岸先枯、继而无珠蚌也无,珠源南徙,要休养生息多年才能恢复。第二本是人命账。没水者系绳而下,寒栗、海怪随时可致命,“委骨海鱼之腹者莫可纪极”,林富疏所谓“以人易珠”,五十余条命换八十两珠,是把人命折成了珠价。第三本是财政账。《遂溪县志·宦迹》记得很具体:嘉靖五年开采三个月,得珠八千八百八十八两,仅夫船工食就支银九千三百一十八两,“他费在外”;而平时为守珠池设的两处监守,“岁费千金,十年费万金”,花万金守两口池子、十年后才取偿一次,依旧“所得不偿所费”。
需要说明的是,林富疏中的“得珠仅八十两”,与《遂溪县志》所记同年“八千八百八十八两”相差悬殊,二者或许分指精选正珠与全部珠料,或许本就出自不同批次、不同立场的奏报,古人各记所闻,今日已难强行划一;但无论采用哪一组数字,“得珠不偿所失、以人易珠”的结论都一样成立。
账算到这个地步仍要开采,只能从账外找原因:珠是供应内廷、装点皇家体面的奢侈品,采珠的收益入了宫禁,而夫船工食、珠户性命与地方骚动都由地方和百姓承担;镇守珠池的内官更借采办之名科索中饱。只要成本可以这样尽数外部化,这桩亏本买卖就总有人推动。反过来看,历次罢采——无论是宋初罢媚川都、绍兴散疍丁,还是万历间“珠池盗起”而后罢——多半不是主动的仁政,而是采到贝枯、激起盗乱、费用难支之后的被迫收手。
从东汉孟尝到明代《采珠谣》,相隔一千五百年,说的是同一条朴素的道理:对一种会自我繁殖的物产,最有效的“增产”从来不是更狠地采,而是停下手、让它长。在这笔皇家买卖里,珠户蜑丁的性命与珠母贝的繁殖周期,恰恰是两项始终不被计入的成本。这也是另一桩岭南贡物糖牛传说与贡赋博弈的共同底色——王朝对远方珍物的汲取,最后总要由地方的人与物来偿付。时至今日,合浦珠母贝已能人工繁育养殖,没水之役与珠去珠还的古老循环,才第一次有了不必以人命相搏、也不必坐等罢采的另一种出路。
典出《后汉书·循吏列传·孟尝》。珍珠贝不会自行搬家,“珠徙交趾”是过度采捕导致局部贝床枯竭、采珠点南移的记述,“珠还”是孟尝罢采后贝群恢复;其中有修史的神异化与教化修辞,也包含真实的资源消长。
媚川都是南汉设立、以兵丁专事采珠的机构,兵丁系石没水、溺亡甚多。明代则在廉州、雷州珠池派遣守备太监(内官)监采,并设游击、都司、堡、所封禁海面;谭纪、牛荣、李敬等珠池太监恃势扰民、激变地方之事,均见于史志。
据《天工开物》《桂海虞衡志》,采珠船横阔而圆,以长绳系住没水者的腰、挎篮投海,用锡管掩口鼻换气、熟皮护耳项,深潜数百尺拾蚌入篮,气逼则摇绳、船上急拽;出水要立刻裹上煮热的粗毛衣,否则寒栗而死,遇大鱼则可能溃腹折肢,故史称“以人易珠”。
采珠是供应内廷的奢侈品贡赋,收益归宫禁、成本由珠户和地方承担,又有内官、矿税之利,所以账面虽亏仍屡罢屡复。历史上的罢采,多发生在贝枯、盗起、费亏之后,是被迫收手,而非单纯的恩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