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柳州县志》卷十里那组《记猺俗》诗,把两件看似矛盾的事写在同一句里:瑶人“动讲襄公九世雠”,九代以前的仇仍要讨;可紧接着又是“通情洗面即偿牛”,赔一头牛、为对方洗一次面,几代人的仇就能翻篇。记仇记得这样久,了仇又了得体面,这不是性格分裂,而是官法不到的深山里同一套秩序的两面。
恰恰相反,把仇记到“九世”,是官法不到时弱者手里唯一的保险。深山里没有随时可求的官府,若伤人杀人不必付出跨代的代价,强者便可任意欺凌弱者。把仇声明为“九世不磨”,等于告诉所有人:这笔账不会因为当事人死去、因为年月久远而作废。它看着狠,本质是一种没有第三方裁判时的威慑,而不是生性嗜杀。
收场的规矩其实比复仇更具体,叫“洗面偿牛”。愿和的一方赔上牛、为受辱的一方“洗面”洗刷羞辱,再由数十亲邻到场、杀牛赛神作见证,仇就当众了结。复仇负责立威,偿牛负责下台阶,两者配套,争端才不至于无限滚动。只看见“九世雠”而看不见“即偿牛”,是把这套秩序读残了一半。
是“主持公道”的替代渠道一点点长出来的。清道光年间,八排瑶设了领朝廷饷银的瑶老千长、瑶长瑶练,纠纷先经瑶老、不服再入官;《柳州县志》诗末又说瑶人已“能通官语”,能告状、能借王法。当公道有了不必自己拔刀的去处,世世复仇才慢慢失去必要。
《柳州县志》卷之十的艺文部分,收了一组以猺人风俗为题的《记猺俗》六首诗,是清代汉人士大夫用竹枝词体记下的边地见闻。需要先说明:“猺”“獞”都是旧时文献对瑶族、壮族先民的他称,带着那个时代的眼光,本文沿引原文时加引号,只把它当作史料里的词,不沿用其褒贬。
六首之三把“仇”与“和”紧紧连在一起,原文是:“动讲襄公九世雠,通情洗面即偿牛(以陪礼为洗面),亲邻相助歌迎鬼,冬月歌舞迎鬼赛神杀牛,家数十亲邻各携料口来助。”前半句讲仇记得久,后半句讲仇可以了,而无论记仇还是了仇,都不是两家私下的事——亲邻要相助、要到场,冬月杀牛祭赛,几十家各带口粮来助,等于整个熟人社会都在场作证。
同一组诗还埋下了前后呼应的两头。之五写“山深路远不通盐”,点出这片地方官法与商路都难抵达;同首又有“屡杀人民似犬羊”这样的字句,则是流官居高临下的偏见,不能当作瑶人形象的定论;诗的最后,之五写到瑶人已“能通官语”,恰好为世仇的松动埋下伏笔。另一首写饮食男女的诗里有“小语相侵随致怨,清歌互答自成亲”——言语稍有冒犯就能结怨,可对歌相悦又能自行结亲,结怨与和解都来得直接。这种“清歌互答自成亲”的自由择偶风气,与本文同属一片山地的婚俗,可参见《苗猺女子三年嫁不出去会怎样?龙胜厅志中的自由择偶与“无夫”制裁》。
| 诗句(《记猺俗》六首) | 出自 | 所指 |
|---|---|---|
| 动讲襄公九世雠 | 之三 | 动辄援引齐襄公九世复仇,言旧仇不因世代而废 |
| 通情洗面即偿牛(以陪礼为洗面) | 之三 | 赔牛赔礼、为对方洗面,仇可当众了结 |
| 亲邻相助歌迎鬼、赛神杀牛 | 之三 | 亲邻到场、杀牛祭赛,了仇有公共见证 |
| 山深路远不通盐 | 之五 | 地处偏远,官法与商路难及 |
| 能通官语 | 之五 | 已通官话、可入告,世仇有了替代出口 |
“九世”的分量,要放回那个“山深路远不通盐”的环境里才称得出来。中原州县有衙门、有捕快、有逐级上告的程序,一个人受了侵害,可以指望第三方替他出头。而在这些深山寨峒,官家人翻几道岭才到,盐都运不进去,更谈不上稳定的司法。受害者若不肯自己动手,便没有任何人替他把公道讨回来。
于是亲属共同体接过了这件事。一个人被伤被杀,他的父兄、同族就负有复仇的义务;反过来,侵害者面对的也不是某一个人,而是对方整个家族在未来许多代里的追索。把仇说成“九世”,正是把这种可预期性讲到极致:账不会赖掉,仇不会过期。它在功能上等于一道威慑——提高侵害的代价,让旁人在动手之前先掂量,自己的子孙要不要世代承担后果。这不是天性好杀,而是没有法律时的法律。
这种结构并非孤例。宋人朱辅《溪蛮丛笑》记南方山民“一语不合使刺以刃,百十年必报乃已,名曰仇杀”;明代田汝成也说苗人“睚眦之隙遂至杀人,被杀之家举族为仇,必报当而后已”。“百十年必报”“举族为仇”,与柳州诗里的“九世雠”说的是同一件事:在公权力稀薄的山地,复仇由亲属群体承担,且不因时间而解除。
但这套逻辑的代价同样清楚。既然“举族为仇”,报复就常常越过当事人,落到并未动手的族人子孙头上;一家复仇,对方再复仇,争端极易滚成跨村跨族的长期械斗,伤及无辜。也正因为如此,志书里“好杀”“屡杀人民似犬羊”一类字眼,固然有流官的丑化与隔膜,却也不全是空穴来风——只是若只摘这半句,便看不见同一群人还有“洗面偿牛”的收场规矩。
柳州诗注把“洗面”解释得很明白:“以陪礼为洗面。”理亏或愿和的一方,要拿出牛来赔,要为受辱的一方“洗面”,再由数十家亲邻到场、杀牛赛神、携粮相助,仇怨才算当众翻篇。拆开看,它同时做了三件事:牛是赔偿,耕牛在山地是最贵重的生产与祭祀财产,赔牛等于实打实地补偿;洗面是恢复名誉,把对方被践踏的脸面当众洗回来;亲邻赛神则是公共见证,让“此事已了”被整个共同体记住,日后谁也不许再翻旧账。
赔偿、恢复名誉、公共见证三者合在一起,已经很接近后世学者所说的“赔命价”或恢复性和解——它要的不只是赔钱,而是把被仇怨撕开的社会关系重新缝上。正因为有这个出口,复仇的威慑才不会把所有人逼进只能一直杀下去的死胡同。
南方山地的这类仇俗,往往都同时带着“约定程序”与“收场阀门”。清人李调元《南越笔记》记岭南仇杀,双方要“先期椎牛会众”,削竹箭为誓,再派人持箭去通知仇家约定的时日,“两阵相当……必毙其一而后已”;可即便如此,若理曲的一方愿意低头,其家妇人还可在阵前横过呼号,使争斗中止。连刀兵相见都讲时辰、讲曲直、留有喊停的余地,可见这并非一味滥杀,而是一套有程序、也有退路的旧秩序。
这里要特别指出一处文献上的参差。“洗面”这个词,各志所指并不一致:《柳州县志》诗注明确说它是“陪礼偿牛”的和解;而《广西通志》卷九十二在记獞人仇俗时却写“借人助杀谓之洗面”,把“洗面”说成借外人之力帮自己仇杀,同卷又载“人与其妇通,以牛酒谢罢谓之洗粧”,用“洗粧”专指通奸之后以牛酒赔罪。同一个名目,一说是了仇,一说是助杀,连“以牛酒谢”都另有专名,正说明边地仇俗口耳相传、本无统一成法。本文讨论的“洗面偿牛”,以《柳州县志》诗注为准,取其“赔礼了仇”之义。
还需把它和八排瑶的“放酒”区分开:放酒是日常争讼由邻里公断、理亏者罚出酒钱,了的是口角财产之争;洗面偿牛针对的是伤杀仇怨,要赔牛、要洗刷羞辱,了的是可能延续九世的世仇,二者轻重不同。八排瑶那套断案用刑的规矩,详见《通奸只鞭打、偷窃要箍头甚至活埋?八排瑶为何“宽于奸而严于盗”》。
瑶人动不动就讲的“襄公九世雠”,典出中原经典《春秋公羊传·庄公四年》。故事是:齐哀公被纪侯在周天子跟前进了谗言,最终被周王烹杀;九代之后,齐襄公起兵灭掉纪国,为远祖报仇。《公羊传》设问道:“远祖者,几世乎?九世矣。九世犹可以复仇乎?”回答是那句著名的“虽百世可也”。
但紧接下去,还有一句极易被略过、却最见分寸的话。有人追问:大夫私家也能这样百世复仇吗?《公羊传》答:“家亦可乎?曰:不可。国何以可?国君一体也。”意思是,“虽百世可也”只对“国”成立——先君与今君被视为一体,国君为远祖复的是国仇;至于大夫、庶人的私家之仇,并不被允许世代追索。经典在开口谈“百世复仇”的同时,早已把这权利限定在国君身上。
看清这层限定,再回头读瑶人的“动讲襄公九世雠”,就有了意味深长的错位:边地民众把一个本属于国君的“国仇大义”,挪过来为家族的世仇作正当性背书。这既是攀附——借春秋大义证明自己记仇记的有理;也反过来说明,在官法不到的深山,并不存在“私家不得复仇”的约束,经典里那道“家不可”的界限,在这里是落空的。经学的限制与山地的实践,恰好在这句诗里错开。
把尺度再拉大一点:中原王朝随着法制确立,原则上是把复仇权一步步收归官府的——私人杀人报仇,即便出于孝义,也要由王法裁量,“冤冤相报何时了”才逐渐成为主流劝谕。《公羊传》只在国仇层面保留“百世”之说,本身就留下了这条转向的线索。而山高皇帝远的岭南寨峒,家族自助的旧习延续得更久,还顺手拿中原的国仇典故来为自己撑腰。
瑶人这套九世雠与洗面偿牛,到清代道光年间被慢慢改写。道光十三年,朝廷在广东连山八排瑶中设瑶老千长,其下设瑶长、瑶练,赏给顶戴,按月发给饷银,隶属于绥瑶营;瑶人有了纠纷,先告本族瑶老,瑶老裁断不服,再逐级入官。这套由本族头人领官饷、办瑶事的双层安排,把“谁来主持公道”从家族手里,逐步转到瑶老与官府手里。其编制与运作细节,本文不再重复,详见《通奸只鞭打、偷窃要箍头甚至活埋?八排瑶为何“宽于奸而严于盗”》。
《柳州县志》诗末那三个字“能通官语”,正是这一变化最日常的注脚。瑶人里有人能说官话、能与衙门打交道,意味着受了委屈可以入告、可以借王法讨说法,而不必再指望子孙在九世之内亲手了断。复仇权没有被一道命令强行没收,而是被一个更可依赖的裁判渠道悄悄替代。
对这件事,不妨两面来看。公法进入山寨,确实止住了株连族人、循环械斗的旧弊,也让那些没有武力、无力复仇的弱者有了申诉之处,这是文明的方向;但也要承认,“洗面偿牛”曾以几头牛、一场酒、一众亲邻的低成本,迅速修复熟人社会的裂痕,自有其朴素的效率。今天回看“九世雠”,不是要学它记仇,而是看清一个更冷的道理:一个社会给受辱者留下多少可靠的讨公道的渠道,私人报复就会退到多远。九世雠照见的从来不是好斗,而是“公道渠道”与“自助报复”之间的消长。
不是确数,而是用典和修辞,极言时间之久。它出自《公羊传》齐襄公为九世祖复仇、“虽百世可也”的典故,“九世”“百世”都是往大里说,强调旧仇不因世代久远而作废,并不表示瑶人真的逐一数满九代再动手。
不是日常洗脸,而是象征性地为受辱一方洗刷羞辱、恢复名誉。按《柳州县志》诗注,它指赔礼偿牛,由亲邻到场、杀牛赛神作证,仇才算当众了结。需要留意,《广西通志》另有“借人助杀谓之洗面”的不同记载,本文从《柳州县志》之说,取“赔礼了仇”一义。
因为在山地农耕社会,耕牛既是最贵重的生产资料,又是祭祀宴聚的核心。“偿牛”“椎牛会众”“赛神杀牛”既是实打实的赔偿,又是把两家人和亲邻聚到一处的公共仪式;在熟人社会里,牛比银钱更能同时完成补偿、示好与见证这几件事。
《公羊传》说“虽百世可也”,只针对国君为远祖复“国仇”,理由是“国君一体”,先君今君如同一体;紧接着它明确说私家(大夫、个人)不能这样世代复仇。瑶人援引襄公九世的典故来讲家族世仇,其实是边地对国君“国仇大义”的借用,二者在经学里并不是一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