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说“社稷”,多在“江山社稷”“社稷为重”这类词里,庄重却抽象;回到明初岭南的县城,它具体得很——西门外一里,一座露天夯筑的方坛,逢春秋仲月上戊,知县率僚属备帛、牛、羊、豕,三跪九叩。坛上没有神像,也没有殿宇,因为所祭的不是某位神灵,而是脚下这片被划定、被领有的土地,和土地上生长的五谷。谁主祭这座坛,谁就在向一县人宣示:这片土地归谁治理。
社是土神,稷是谷神。在以农为本的国家,土地与谷物是主权和赋税的全部根基,因此天子、诸侯、州县都立社稷坛、由当政者亲祭;亡国称作“社稷为墟”,安邦称作“定宗庙社稷”。祭土谷,本质是把对土地的领有权神圣化。
因为土谷之神“依于地”,祭的是经过标定的一方土地本身,而非人格神。礼制规定社稷为露天方坛,以石或木为“社主”,祭物或瘗或埋,直接交还土地。这与关帝、城隍一类有殿宇、像设的人鬼之庙截然不同。
明廷令天下州县立社稷坛,又令每里(约百户)立里社坛,春祈秋报;官办里社入清后多告荒弛,而“社”所承载的土地崇拜并未消失,转而下沉、人格化为有庙有像的土地神、福德正神、伯公、福主,配上社火、社戏与香火。始兴城四隅的四社庙,正是这一扩散与民间化的中间形态。
社为五土之神,主土地;稷为五谷之神,主农收。二者所司,正是农业社会最根本的两样东西——耕地与谷物。《始兴县志》卷六《建置略·坛庙》载:“社稷坛在西门外一里,明洪武己酉知县张仕国建。”洪武己酉即洪武二年(1369),正值明初立定天下郡县社稷、里社之制,始兴这座坛,就是国家礼制随新政权一次性铺到岭南县邑的痕迹。
社稷坛的形制很能说明它祭的是什么。坛为露天夯筑的方台,不建殿宇、不设神像,立石或木为“社主”,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,用帛与牛、羊、豕,地方正官率僚属行三跪九叩、三献礼。祭毕,祭品或瘗或埋,意在直接交还土地。土谷之神依于大地,故以大地为庙;一旦盖屋塑像,反倒把它降格成了普通的人格神。
传统社祭自上而下分作几层:天子立太社、王社,府州县各立社稷坛,乡下每百户为一里、立里社坛,并与乡厉坛相配。从国都到州县再到村落,构成一张覆盖全境的社祭网络。
这张网络的要害,是主祭权与治权合一。社稷只能由代表国家的长官主祭,民间不得私立社稷、擅行公祀,否则便是逾制。每逢春祈秋报,知县登坛献祭,等于一年两次公开向一县人重申:朝廷领有这片土地,也承担祈求年成、劝农安农的责任。在农本国家,土地与谷物就是主权和赋税的全部根基,所以国君守土殉国称“死社稷”,王朝倾覆称“社稷为墟”——一座土坛之轻重,竟与江山相等。
有意思的是,始兴并非只有西门外那一座官坛。《始兴县志》又载,后人“于城东玄庙观后建东社庙,城西丰波洞建西社庙,城南大井头建南社庙,城北许塘建北社庙”,是为四社庙。
一县一坛的郊祀在城外,官祭有时、不纳日常香火;城居四隅的百姓要就近拜神,于是东西南北各立社庙,把原本抽象的土谷正神分片供奉。以下为分析:四社庙正处在一个转折的中点——社,开始从“官员致祭的坛”走向“百姓常拜的庙”,从没有形象的土地本身,走向有名号、有殿宇、可以随时焚香祈求的人格神。官方礼制的扩散,最终为它的民间化让了路。
明初的里社并不只是祭祀点。按制,每里立社坛,春社祈丰年、秋报社成,里民于社日聚会,祭毕分肉会饮,兼行乡饮酒礼、宣读诰谕戒约、商议乡里事务、对贫乏者相赒相恤。一次社祭,同时是编户齐民、申明约束、互助救济的基层集会。
若把尺度拉开,可以看到一个与家户对应的层级:一家之灶有灶神,一里之土地有社坛,一县之疆域有社稷坛,分别对应户、村、政区三个共同体,各有其祭祀,也各有其登记与组织。家户层级的灶神与“按灶编户”,详见《岭南祭灶习俗与灶神信仰》。
官办里社后来多荒废,但社神没有消失,而是被老百姓接回了人间:他成了有庙有像、各管一方的福德正神、土地、伯公、地主、福主,小庙遍布村口、田头、街尾;社日的聚会则演为社火、社戏、赛会,“社会”“结社”这些词,正留着社日集会的胎记。《始兴县志》卷六记“民间诸庙”,有月光、大王、福主、神农等,并明言“有功德及民则祀之”——民间立神的逻辑与官方祀典的出入,可参见《岭南祭祀习俗历史演变考》。
几处坛庙常被混为一谈,其实各有职掌。社稷坛祭土神、谷神,重在以主祭宣示对一方土地与收成的领有,是政权性的公祀;先农坛祭神农氏,地方官在坛旁籍田象征性亲耕,重在自上而下的劝农示范,详见《先农坛与籍田礼制度考》;城隍则主城池与幽冥、统领厉坛之祭。一祭土地之“所有”,一演示耕作之“劝导”,一管城池与亡魂,分工井然。
社祭的信仰层面——土谷有神、伯公灵验——并不可验证;但它的制度功能是实在的:以农本立政,以主祭宣示治权,以里社把人按村落组织起来,再以春祈秋报为集体劳动、聚会与互助定下年度节律。
更可留意的是它的流变。官方的坛会倾圮,神的名号也会改换,从“社稷”到“土地”再到“伯公”;但“因共同敬拜一片土地与一茬收成,而把人结成共同体”这件事始终延续,藏在社火、庙会、宗亲聚会,乃至“社会”这个最日常的词里。如今官方社稷之祀已不存,岭南民间的伯公、福德正神香火与春秋社日遗俗,仍在部分地区延续;敬的名号换了又换,人们借一片土地、一茬收成把彼此结成共同体的需求却没有变。
礼制上社祭五土、稷祭五谷,本是两类神;明代制度多令州县合祭于同一社稷坛,以社主、稷主并列,于春秋仲月上戊日行祭。后人统称“社稷坛”,所祭实为土、谷二神。
春社在仲春,向土谷之神祈求一年风调雨顺、禾稼有成;秋社在仲秋收后,报谢神恩,即所谓“春祈而秋报”。两次社日也是里社聚会、分祭肉、行乡饮酒、商议乡里事务的固定时机。
既有渊源,又不完全等同。社稷是官方礼制中抽象的土谷正神,由官主祭;伯公、福德正神、土地、地主、福主等是民间人格化、地方化的土地神,各管一村、一街、一田头,由百姓就近供奉。二者可视为同一土地崇拜在官方与民间的两种形态。
两者祭的对象和用意都不同:社稷坛祀土、谷二神,由长官主祭,宣示的是对一方土地与收成的领有,属政权性的公祀;先农坛祀神农,重点在坛旁籍田的亲耕,是自上而下的劝农示范。先农坛与籍田礼另有专文,本篇不展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