逢着“一四七”这样的墟日,天没亮透,岭南圩镇四周的山路田埂上就有挑担的人往一处赶。不少人一听“开市择日”,以为讲的是翻黄历挑个吉日剪彩;可旧志里“开市”两个字,先说的并不是这件事。墟市哪一天开门,用不着哪个老板去挑,那是周边乡民共同遵守、代代照行的固定墟期;真正要拣日子、定时辰的,是私家店铺的开张。把这两件事分开,才看得懂岭南市场里并存的两套时间。
不是逐次择日,也不是官府统一排定,而是地方长期养成、人人照行的公共墟期。同一县内各墟墟期犬牙交错,始兴太平墟是三六九、沈所墟是一五八、周所墟是三七,彼此错开又偶尔相重;若是统一择吉或官定,很难解释为何排得这样参差。数字、地支在这里只是便于口头记忆、方便商贩轮转赶墟的记号,本身不带吉凶。
不能这样推。志书只确凿记载了“墟市曾建有关帝庙”这一层,证明不了“每家商户日常都祭关帝”,更证明不了“每次开张必祭关帝、必算吉时”。从“有庙”跳到“普遍祭祀”,再跳到“开张必祭”,中间两层都缺直接材料,不能替古人补齐。
看日子,但和墟期不是同一套。墟期是公共的、固定的、面向所有买卖人的;开张是个人的、一次性的。旧志对开张的具体仪式记载很少,可能涉及祭祀、鸣炮、宴请亲友邻里见证,但材料不足以证明这些环节在各地普遍通行,不能概括成一套统一程序。
读两广地方志,常会被“开市”两个字带偏,因为它同时指两种很不一样的事。
第一种是墟市的周期性开放。一个集市按固定日子开集,逢一四七、二五八、三六九,或逢某些地支日,周边乡民按期赶墟。它面向所有买卖人,由地方习惯长期养成,不需要、也不可能由某一家商户单独择定。
第二种是私家店铺的正式开张。一家新铺子选定某一天开门营业、置办开张仪式。这是经营者个人的事,关系到一家人的生计、邻里的见证和对主顾的宣告。
还有第三种容易被牵混进来:官府祭祀、耕藉一类典礼的择日,那属于国家礼制,由礼官和历书规定,和民间墟市、店铺都不是一回事,本文不展开。本篇要辨清的是前两种——它们都含“选个时间”的意思,一个是公共的、固定的,一个是个人的、一次性的。
先看广东。《始兴县志》卷六《建置略·墟市》记太平墟“三六九期集”、沈所墟“一五八期集”、周所墟“三七期集”;《封川县志》建置志·墟市记渔涝墟“墟期一四七日”、白云牛墟“墟期三六日”、凤村墟“墟期一六日”、平冈墟“墟期四九日”。这些数字口诀怎么排、相邻墟镇为何要错峰、趁墟又是怎么回事,《墟日趁墟的由来与墟期规则》已逐层讲过,此处不再重复。
这里只取与“开张”相对照的一点:墟期是一套公共的时间约定。同一县内各墟墟期犬牙交错、有同有异,恰说明它不是某次统一择吉、也不是一道官文排定的——若真是择出来的吉日,很难解释为何太平墟三六九、沈所墟一五八、周所墟三七这样彼此错开又偶尔相重。数字尾数不过是一套好记、便于口传的记号,好让商贩掐着日子轮流赶各墟。
广西一些地方不用数字、改用地支记墟期。《百色厅志》卷四《建置·墟市》载,州街墟“三日为期”,上林土县驮用墟“以子午卯酉日为期”,下旺土司那海墟“以寅申巳亥日成墟”。子午卯酉、寅申巳亥各取四个地支,十二天里开四次,约合三天一集,和“三日为期”的频率正相吻合。换言之,广东的“一四七”与广西的“子午卯酉”,只是纪日符号不同、节奏却相近:都在没有统一历书、没有现代通讯的条件下,让陌生人能预先算准同一天到同一处交易。材料并不支持把地支纪日说成某一族群独有——人们总是挑本地最顺口、最会用的那套符号来记日子。
墟日在广西山区还不止于买卖。《柳州县志》卷之十《艺文·诗·记猺俗六首》之二写瑶人赴墟:“懂懂来往趋墟辰,细嚼槟榔血点唇。花布抹头多撞老,青巾撮髻是军人。束来甘蔗如修竹……何时弓弩暂离身。”其五又有“清歌互答自成亲”“趁墟亦有能装束”之句。花布抹头、青巾撮髻、口嚼槟榔、肩扛甘蔗、连弓弩也带在身边,墟日的瑶人是特意装束过的;他们在墟上交易,也在墟上唱歌互答、借歌择偶。墟场于是同时是市场、节庆与婚配的社交场所。
和墟期相对,一家店铺的开张是另一回事。
墟期回答的是“市场什么时候开”,开张回答的是“我这门生意从哪一天算起正式开始”。墟期由公共习惯定,开张日却由店主自己拣,往往要翻通书、看宜忌,挑一个顺当的日子。黄历上的“宜”“忌”究竟从何而来、官历与民间择吉是什么关系,可参看《黄历、时宪书与官方择日制度》。
为什么明明天天可以开门,偏要郑重其事挑一天、办一场?据材料可作的合理解释是:开张择日,本质上是把个人的经营开始放进家庭、街坊和主顾的关系里公开确认。请亲友邻里到场、设宴、鸣炮,等于当众宣告“这家铺子从今天起算开张,往后讲的是这家的信用”。拣日子与其说是预测吉凶,不如说是借一个共同认定的时间,为一桩新生意立下社会意义上的起点。需要说明的是,旧志对开张的具体程序记载很少,祭祀、鸣炮、宴请等环节是否各地通行,材料不足,不能据此概括成一套统一流程。
| 类型 | 时间由谁定 | 主要功能 | 性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墟市固定墟期 | 地方习惯长期养成、公共约定 | 协调大量陌生人在同一天交易,降低彼此寻找的成本 | 公共制度,约定俗成 |
| 商铺开张择日 | 店主个人选定,参看历书宜忌 | 向家庭、街坊、主顾公开确认生意开始,立下信用起点 | 个人行为,仪式化 |
直接记载开张流程的材料既少,商业空间里的信仰遗存就成了侧面的证据。《始兴县志》卷六《建置略·坛庙》载,关帝庙除县城外,太平墟、沈所墟、江口市、古营墟、隘子墟等墟市也各有分庙。一位在民间被奉为武财神的神祇,就这样跟着庙宇进了交易场所。
读这条材料仍要分三层:其一,地方上有没有关帝庙;其二,商户平日常不常祭祀关帝;其三,开张仪式是否必定祭关帝。志书只把第一层写得确凿,第二、三层都没有直接记载。由“墟上有庙”一跃到“开店必拜关公、开张必算吉时”,中间缺了两层证据,不能替古人补齐。
尽管如此,武财神进入墟市仍有其社会逻辑可寻。大宗交易往往发生在互不熟识的客商之间,最稀缺的是信用;把一位以忠义著称的神请进墟场,等于在买卖双方之上安放一个共同的见证与约束。这和开张时请亲友邻里到场作证,其实是同一种心思——人证之外,再请一位神证。岭南民间祭祀如何从社稷坛一路延伸到关帝庙,《岭南祭祀习俗历史演变考》另有梳理。(此节为据材料所作的分析,非志文明言。)
回到最常被问起的一点:都做买卖了,为什么还要看日子?
墟期和开张择日,看似一俗一理,其实都在安排“共同的开始时间”。墟期让素不相识的人在同一天进入同一套交易秩序,是市场的公共基础设施;开张日则让一个人的生意,在众人见证下获得一个被承认的起点。前者解决“大家何时聚”,后者解决“我从何时算”。
因此,简单把它归为迷信,或反过来夸成精密神算,都错过了要害。这套习俗真正承担的是协调、见证与信用:在没有统一时钟、没有注册登记、商业合同也远未普及的年代,人们靠约定的日子和公开的仪式,把“谁在何时、做了什么、是否作数”讲清楚。今天一些店铺开业仍要拣日子、宴请、鸣炮,形式换了,借一个郑重时刻向周围宣告“我开张了”的功能并未全变;至于各地留存到什么程度,旧志材料无从判断,也不必夸大。
只是纪日符号不同,节奏相近:子午卯酉、寅申巳亥都是十二天开四集、约三天一墟,与“三日为期”吻合。现有材料不足以判定二者谁更古老、谁更准确,也不能把地支纪日说成某一族群独有;数字便于汉语口算,地支便于当地历日表达,各随所习。
一般与周边人口、物产、交通、农事节律以及商贩轮转的路线有关,人口稠密、商路便利处墟期较密,山僻处较疏。这是据墟期分布所作的推论,志书只记载各墟墟期、并不说明设定理由,具体到某一墟不能一概而论。
可能包含择定日期、祭祀、鸣炮、宴请亲友与街坊见证等做法,但本文所引志书没有系统记载开张流程,各地做法并不一致,不宜据零星材料概括成一套固定程序。可以确定的是,开张属店主个人择日,与公共墟期不是一回事。
部分乡镇至今保留周期性圩日,店铺开业拣日子、宴请、鸣炮的做法也时有所见。但本文依据的是清代至民国旧志,无法据以统计当代各地的实际保留程度,只能说这套协调与见证的逻辑仍有余绪。